聘请律师维权是社会法治化的一个体现,正所谓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处理,但这10个误区就象地雷一样,大家一定要注意。
隔行如隔山,对于律师行业尤为如此。因而很多人在请律师时经常踩进误区,损失惨重。
误区1:“请律师是多余的”
误区详情:认为法律无非只是一些死条文,像照镜子一样,翻翻法条就可以得出答案来,聘请律师是多花钱,是多余的。
真相:
抱有这种认识的人,很可能曾经经历过官司并聘请了律师,结果“输了”,就不分青红皂白简简单单地将责任归结到律师的身上。
其实,有的案件并不复杂,但诉讼的结果却很复杂,看似对你很有利的,法院判决结果与你的预期大相径庭。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如:你的期望是否有法律依据,你有哪些过硬的证据,有对诉讼本身是否有正确的认识,代理律师是否真正用心工作、是否有专业特长等等。
另一种情形就是有些人也接触过法律或官司没有聘请律师,而且有成功的经验,这样就盲目自信,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总认为法律或官司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翻翻法条就可以解决。事实上,抱有这种认识的当事人处于极大的法律风险之中。
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更是一项专业技能很强的工作,许多法律程序和时效都是一驰而过不可逆转的。不提诉讼技巧的话,再说,法条和法的应用更是两码事。如果自己茫然行事,势必十分危险。
解决偏方:尊重专业。
误区2:“案件不进入诉讼阶段就不用请律师”
真相:
其实,在平时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花费不多的咨询费(很多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不收咨询费),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实为明智之举。
比如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但靠自己的能力又不能达到合理的补偿标准,此时就应考虑聘请律师了,如果错过了法律时效,只能烧香祈祷菩萨了,聘请律师也没有用武之地了;或者被强征强拆后,聘请律师也可以维权,但就错过了最佳时间(强拆强征前聘请律师,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往往会做好准备,一旦发生强征强拆事件,会收集有利证据,以备在开庭中提交)。
但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认识还局限于电视电影中唇枪舌战于法庭的形象,因此未能及时聘请律师代理,错过调查取证及采取对策的时机。
解决偏方:跟赢了君混熟,提升法律意识。
误区3:等到出事后方想到要聘请律师
真相:
美国有个权威统计机构统计(这是作者原话,赢了君也想知道是哪个权威机构),事后补救的代价是事前预防的3.8倍以上。
然而大多数都是等到万不得已或者事到临头时,方才想起要聘请律师帮助,尤其是国人,国人喜欢将大把的钱扔在请客吃饭、送礼上,但要花钱聘请个能为自己遮风挡雨、防范未然的律师却很是舍不得。
他们宁可出事后再花大血本去聘请律师,也不愿花小钱防灾免难。没有预防的概念,只是一味将所有都寄托在事后的补救上。不到万不得已或者病入膏肓的时候,绝不肯花钱咨询或聘请合适的律师。要知道,有些“病”一旦染上,再高明的良医也是回天无术的。
切记,预防的成本绝对要低于事后解决问题的成本,无论从时间金钱上,还是经济、精力、效果。
解决偏方:及时“就医”,未雨绸缪。
误区4:对律师作虚假陈述
误区详情:有的当事人只选取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向律师陈述,甚至向其出示不实证据。
真相:
律师受聘担任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其职责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若对律师作虚假陈述,律师不仅很难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还会使分析和判断出现偏差,无法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甚至会导致败诉等后果的出现。
解决偏方:信任你的代理律师。
误区5:盲聘“黑律师”
误区详情: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律师的都是律师;与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签订代理协议;听从“黑律师”教唆扰乱司法秩序等。
真相:
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简称律师证)的才是真正的律师。律师执业证每年都须年检注册,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受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年检注册的,律师执业将会受到影响。
而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名义办案的“黑律师”甚众,不仅乱收费用,办案质量也相当低下,严重扰乱着法律服务市场。
解决偏方:擦亮眼睛。
误区6:非知名律师不聘
真相:
律师出名仅表示他被众人所知晓,而其擅长的业务领域、办案水平并不会因为出名而发生质变。大多数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不必非找知名的律师,而要寻找真正擅长这个领域、兢兢业业的律师来代理,这样既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必承担相对昂贵的律师费用。
解决偏方:不选贵的,直选对的。
误区7:“律师收费越低越好”
误区:“货比三家”后,自认为已经“摸清”律师收费的价码,最终委托收费较低的律师。
真相:
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而不是衣服、家具这种显然可以“物化”的商品。
律师服务的成本就是律师付出的时间、精力,律师在收费时会考虑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并预先估算案件的难度以及自己的实力、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然后确定收费数额。
律师收费过低,只是恶意竞争,其后在服务时必然降低自己的时间、精力成本支出,而这些当事人未必能看得出来,吃亏的还是当事人自己。如果把打官司比作打仗,则律师如同战士,虽不会因“军饷”哗变投敌,但是否勇往直前,则不得而知。
解决偏方:想想淘宝上那些以白菜价卖出来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误区8:“只要聘请了律师就万事大吉”
真相:
实际上在你聘请律师后与律师保持和谐、积极的关系对案件的成败是相当重要的。
作为律师,有责任定期以电话或会面的形式向你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而当事人则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主动向律师提供证据线索,让律师及时、清楚地明白你对案件的期望以及想法等,对案件的最终胜诉或者减少损失会有很大帮助。
解决偏方:配合、沟通很必要。
误区9:“只要知道法律规定就可以不聘律师”
真相:
法律事务特别是诉讼案件,需要极为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即使律师自身也必须不断学习和研究。因此,当事人除非经济状况特别困难,还是需要聘请律师处理,至少应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
很少有人认为看看书就可以自己动手做医疗手术,但有的当事人到各个律所咨询同一问题,渐渐觉得律师不过如此,甚至直接打断律师问询,“我只问这个问题”、“那跟这没关系”、“你只要告诉我法律依据哪一条……”。
事实上,咨询时律师的答复只能是初步判断,只集中谈最直接的规定,因此观点大同小异,只有在受理后律师才会结合证据全力研究细节问题。当事人据此认为“案情很简单”、律师“只是动动嘴皮子”,觉得自己也可以胜任,其结果更可能因小失大。
解决偏方:隔行如隔山。
误区10:“败诉的律师水平不行”
真相:
诉讼与风险本就是无法分离的,而且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果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极为乐观、处理事务过程中漫不经心、对证据的舍弃和使用严重不当,那么说明聘请的律师是有一定失职的,此种情况可以考虑更换律师。
但如果当事人本身在举证等方面就存在客观困难,律师也在不利局面下尽力而为,或者由于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所致,那么即使败诉也不能归责于律师,不加分析地迁怒于律师是不足取的,不利于案件最终顺利解决。
没有律师不希望自己的当事人胜诉,因为每个案件也同时是律师的作品,轻易更换一个对案件毫不熟悉的律师无疑更是不明智的。
解决偏方:理智判断。